为了进一步加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的内部建设,促使其走向专业化、制度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保证我校新闻宣传发布工作的严肃性跟权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握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
二、主要内容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学校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高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
3.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信息的发布。
4.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5.学校教育教学取得的重大成就、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6.除上述常规内容,须对外进行宣传报道的,做好相应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工作。
7.突发性事件需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应迅速、及时、准确地发布新闻信息,以避免造成事情的讹传,引发负面舆论,造成不良影响。
三、组织领导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宣新媒体中心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新媒体中心学生干部直接对接校党委宣传部老师。
(一)新媒体中心工作学生领导小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
岗位部门 |
人数 |
主要职责 |
主任 |
1名 |
决策,对接党宣老师 |
主任助理 |
1名 |
辅助主任、管理新媒体 |
微信部 |
部长1人,干事若干 |
负责官方微信运营与维护 |
微博部 |
部长1人,干事若干 |
负责官方微博运营与维护 |
技术部 |
部长1人,干事若干 |
负责新媒体中心视频、图片等媒体内容的处理 |
助理部 |
部长1人,干事若干 |
负责新媒体中心包括人员管理、财务、加分、申请稿费等具体事务 |
活动部 |
部长1人,干事若干 |
负责新媒体中心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 |
(二)内容发布部门
1.微信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方微信推文的制作审核发布;
2.微博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官方微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微博账号的日常内容更新、审核与发布。
微信、微博等官方新媒体账号内容的发布均需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核,通过才可进行发布。账号运营落实责任人制,若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新媒体中心工作宗旨(原则)
主要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内容更新发布以及运行与维护。
1.主动引导,权威有效。积极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权威解读方针政策,主动发布校务信息,牢牢把握正确的校园舆论导向。
2.贴近师生。坚持贴近师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实事求是的理念,做有感情、负责任的校园官方媒体;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的校园舆论氛围;关注师生思想动态,正确引导热点话题,努力回应师生呼声,活跃校园文化,维护和谐稳定。
3.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实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确保新闻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新闻内容的质量和水平。
4.严格管理,规范制度。坚持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准确把握宣传口径,规范新闻来源,恪守发布纪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新闻内容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落实责任人制,学生干部做好与党委宣传部老师的对接工作。
5.新媒体中心是校园文化建设重要的宣传阵地。以服务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6.新媒体中心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新闻发布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纪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1)未经审核擅自发布新闻或超越新闻发布范围的;
(2)未经批准以学校名义发布新闻的;
(3)未经核实事件真实性,擅自发布虚假新闻的。
五、内容发布
(一)微信部
1.重要新闻或校园活动微信推送
(1)文案来源:新媒体中心微信部自行撰写、摘取学校官网、党委宣传部记者站稿件;
(2)图片来源:新媒体中心技术部、摘取学校官网、党委宣传部记者站摄影部;
(3)编辑:新媒体中心微信部负责;
(4)审核:微信推送完成后新媒体中心内部自审修改,然后报送党委宣传部老师审核,确定无误后进行推送。
2.日常内容、普通微信推送
(1)每周固定时间召开例会,确定下周微信推送选题;
(2)选题由新媒体中心主任、助理、微信部部长和干事统一讨论确定,然后交由党委宣传部老师进行审核确定;
(3)选题确定后,每篇推送落实到责任人,负责文案、图片和编辑任务;
(4)微信推送完成后新媒体中心内部自审修改,然后在推送时间前2天报送党委宣传部老师审核,确定无误后进行推送。

图:新媒体中心微信部推送流程
3.新媒体中心微信部帮推
为更好的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扩大新媒体中心自身影响力,“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在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发布条件的情况下、经党委宣传部老师的同意,可以进行微信推文帮推。
(1)需帮推的推文首先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微信推送申请表”(附件1),表内需注明申请单位、日期、申请人、联系电话,帮推主要内容等,并提前将需帮推的微信推文发至新媒体中心负责人,帮推微信推文由申请人自行制作上传,新媒体中心微信部只承担发布任务;
(2)申请表需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然后交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申请表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新媒体中心负责人。
(二)微博部
1. 主要负责官方微博的运营
官方微博:@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
2.运营规则
发微博应谨慎,不可同内容重复发,提前多次核对微博内容(错字别字,语句语法,内容健康等);
(1)立场应鲜明,代表学校,不可代入个人不良情绪;
(2) 实时更新话题(如#一师要闻#、#一师身边事#、#早安一师#等);
(3)微博数量与质量要兼得;
(4)微博以原创为主,转发为辅;
(5)确保微博发布的通知、信息真实可靠;
(6)微博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严禁发布激发学校学生矛盾和影响学校声誉等敏感内容;
(7)运营者要有一颗善于发现的眼睛,实时发布学校新变化、新活动的内容;
(8)运营者要学会利用热门内容,加以创造成为有学校特色的内容,扩大学校影响力;
(9)加强对手机编辑图片软件的学习(如Snapseed、美图秀秀等);
(10)规定运营目标,阅读量、转发和评论等,每周各账号负责人进行整理并在工作群进行发布。
附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媒体中心微信推送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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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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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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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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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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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送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新媒体中心意见 |
□同意推送 |
签收人签字 |
|
签收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注:1.推送稿自拟;
2.若推送内容较多,请上交附件,附件需一同审批;
3.若当天推送较多,为保证宣传效果,新媒体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送时间。